又笑又哭的、感动又感慨,人生过得何其快啊。
我只能说,自己又手痒了,我的吉他快点拿来!
家人这星期六上来,过清明扫墓什么的。
我的吉他、我的零食、我的罐头快快快点儿。。。
刚晚餐才吃了剩下最后一包的快熟面和最后一粒鸡蛋。
本身是很抗拒快熟面,因为亲身感觉到连续吃它的那种恶心感还有脑袋会变得不好使。
可是我已经一无所有了,又懒惰出去打包,唯有勉强自己。
手痒的原因是因为五月天。
看完阿信的访问,然后一整天都在“动次动次”重复这首歌,开始关注五月天。
乐团嘛,第一次接触应该是中二时看了《终极一班》后有冲动去学电子吉他,
因为当时的唐宇哲很帅。
现在在youtube 发现一香港女生自弹自唱到很吊咯!就更手痒了!
当然,不停找事情做也能忘记调不开心的事情,何乐而不为呢。
第一首认识Panther Chan 的歌:
很羡慕她的手指很长很有力很厚实,
因为以前自己练习时总按不上F chord,也不知道为什么,
可能肉都长在屁股了,手掌都干巴巴的。
她的房间的布置很吸引我,很有凌乱美。
我喜欢五月天的歌了耶、
我喜欢阿信那爆发力十足的歌喉了咧、
我喜欢这乐团在台上乱跳的感觉了咧。。。
可是我爱Jay 哦,不要讲我花心!
结果,我幻想自己是个ROCKER,拍了这张:
![]() |
| 妈,我可以做ROCKER 吗? |
头发太直了,太依顺的话一点都不自然,
少了摇滚客那种奔放撕裂的情绪。
不行,我要做ROCKER!
YEAAAAAAAAAAAAA!
因为天生就长了个凶样,不做裸克很对不起自己!
YO!CHECK IT OUT!
叫我ROCKER ELVI CHAN!
#OAOA
